重拳出击!梅州公安严打涉森林火灾违法犯罪
2024-11-17 02:54:58


掌上梅州讯 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,重拳灾违罪梅州公安从3月28日至4月5日开展“猎火行动2022”专项行动暨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,出击严厉打击涉森林火灾违法犯罪。梅州

据了解,公安今年1月,严打市公安局、涉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、林火市应急管理局、法犯市林业局启动严厉打击涉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,重拳灾违罪行动代号“猎火2022”,出击行动贯穿全年,梅州期间将严打放火、公安失火烧山行为;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;严查2020年以来森林火灾积案;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。严打临近清明,涉森市公安局结合实际,林火开展“猎火行动2022”专项行动暨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。

自今年开展行动以来,我市共立涉森林火灾案件19宗,破案19宗。“这些案件中大多是因野外用火不当造成的森林火灾。如,3月9日,丰顺县建桥镇三社村射山背发生山火,经查是村民黄某春在山上扔烟头所致,黄某春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承担相关扑火费用;同日,五华县梅林镇宣优村发生森林火灾,经查是村民廖某娟意外失火导致,对此,廖某娟被依法刑事拘留。”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说。

当前正值春耕和临近清明时节,群众农事用火和上山祭祖活动频繁。梅州公安提醒,进山入林,严禁携带一切火种,戒严区域内严禁吸烟、烧荒开垦等,燃放烟花爆竹应在指定安全区域进行。如造成森林火灾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将追究其刑事责任,倡议市民以更环保、低碳、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。

典型案例

1. 简要案情:2022年3月9日,在丰顺县建桥镇三社村射山背发生山火,经公安机关侦查,发现是该村村民黄某春在山上乱丢烟头引发。该山火过火面积较小,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该当事人已被当地派出所执行行政拘留10天并承担相关扑火费用的处罚。

2. 简要案情:2022年3月9日,五华县梅林镇宣优村发生森林火灾,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是宣优村村民廖某娟在自留地上烧杂草引起。经专业技术员鉴定:该山火过火面积182亩,其中有林地128亩,无林地54亩,经济损失为55296元。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。

梅州日报记者:郑炜梅

通讯员:冯盈 邓寒月

编辑:李舒宇

(作者:产品中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