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赖春 记者 顾艳伟)2月2日,飘安广西区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,广西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,柳城两万查获了一起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涉嫌假冒“飘安”品牌的查获口罩案件。经初步核算,涉嫌涉案口罩达21280个、假冒金额达3.73万元,口罩销售对象为广西各地的飘安21个买家。
柳城县市场监管部门查货的广西涉嫌假冒口罩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柳城两万肺炎疫情爆发以来,防疫口罩紧缺,查获有些人就打起了销售假冒口罩的涉嫌主意,并通过微信寻找口罩购货渠道,假冒在未详细了解生产厂家、口罩生产资质及口罩质量的飘安情况下,购入一些假冒他人公司生产的口罩,再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贩卖。 2月1日下午,一位消费者称,在柳城县城一家小超市购买了4个口罩,每个5元,质量不好价格又贵。2月2日上午,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到超市现场检查,查获未明码标价的“飘安”口罩8个,问询超市老板进货来源时,其称是在县城的某文具店购入3包共60个。执法人员随即赶到某文具店,现场检查未发现“飘安”口罩,文具店老板也称无此种口罩销售。 执法人员完成检查刚回到办公室,又接到另一名消费者的举报,称在微信从一个门面老板购买了2袋40个“飘安”口罩,每袋50元,看起来比较薄,怀疑有质量问题。执法人员调查发现,消费者指向的文具店就是刚刚检查的那家。市场监管部门研判案情后,立刻联系公安部门,对该文具店开展联合调查行动。 2月2日下午,执法人员再次进入该文具店突击检查。店老板在法律的震摄下,交待了通过微信发布厂家直销信息,购销口罩获取差价的事实。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店老板藏匿于店内的40个“飘安”口罩。 这些口罩外包装袋标示“品名:一次性使用口罩,生产许可证编号: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141号,产品注册证编号:豫械注准20192140044,生产企业: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”,袋内合格证标注内容“生产批号:20200115,数量:20只/袋,规格:17.5cmX9.5cm”。 执法人员通过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发布的声明函对照,飘安集团生产的口罩包装为10只装,批号编排是以产品代码006+年月日形式,产品名称为“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”,产品上有“PIAOAN”字样;而涉嫌假冒产品为20只装,批号编排和产品名称均不相符。 经初步查证,上述口罩涉嫌为假冒商品,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已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联系,要求协助验证查获的口罩,并对该文具店销售的涉嫌假冒口罩依法予以查扣。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,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,配戴口罩成为一种防护措施,虽然目前出现短期紧缺现象,但仍要谨慎购买,保障自身健康。责任编辑:24
(作者:文化)